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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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从5月15日开始,6月2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8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教发〔2016〕4号

根据《山东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和《淄博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淄教发〔2014〕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完善“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每一名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育,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有效落实“减负”,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自初中2012级开始,各区县已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3〕30号) 的要求,全面建立初中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过程性评价。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管,健全评价机构,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等级形式公布,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4个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中考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

5月上旬,各区县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将评价结果导入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作为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基础数据。评价结果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命题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具有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双重功能。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推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实现,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考试内容基础性和综合性,突出考查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学科特点,改革命题方向,试题难度适度,体现水平评价和考试选拔双重功能,试题难度系数(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除外)确定在0.65左右。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安排。

1.科目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思想品德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学校按照《关于加强初中<思想品德>学科教学管理与创新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4〕18号)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其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安排。初中三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初四年级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与听力除外)的方式组织进行。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考试内容分为必考项目、抽考项目、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800米;抽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男)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女)4个项目,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于考前两个月按照程序抽取考试项目并公布;选考项目为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和排球垫球8个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特长从上述项目中扣除已确定的抽考项目后剩余项目中自选1项参加考试。

信息技术考试内容和标准以《淄博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淄教馆字〔2014〕28号)为依据,采用上机操作考试形式组织进行。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理、化、生三科规定的学生必做全部分组(探究)实验,采取考前半天以考场为单位随机抽题的方式组织考试。

英语口语与听力考试内容和标准以《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智能化考试。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具体考试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考试科目

会考科目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体育与

健康

地理

历史

生物

信息技术

书面

口语听力

书面

实验

书面

实验

书面

实验

分值

120

120

90

各15

80

10

55

5

50

50

50

45

5

50

时长

120

120

100

30

90

20

60

20

60

60

60

20

45

考试时长为分钟。

表2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考试科目

5月5-15日

体育与健康

5月9-13日

理化生实验操作

5月21日

英语口语与听力

6月10日

8:30-10:30语文14:30-16:00物理16:50-17:50化学

6月11日

8:30-10:30数学14:30-16:10英语

6月12日

8:30-9:30地理10:30-11:30历史14:30-15:30生物

6月13日

信息技术(上机考试)

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3.成绩公布与呈现。6月2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满分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除体育与健康外,其他科目按分数划定等级时,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A、B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35%,A、B、C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65%、A、B、C、D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85%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35%、65%、8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4.成绩管理与使用。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原籍时,接收的市内考生可提供户口本和学籍号,由接收区县直接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就读年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成绩和等级认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改革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2+3”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各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志愿。

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且不参与普通高中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8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一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两个非指标生志愿,两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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