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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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都做了哪些承诺,来让群众放心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生育保险承诺书,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生育保险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生育保险承诺书篇一

社保武清分中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单位申报《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生支字6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药费补助申请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9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11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以上申报的医疗/生育保险报销凭证已组织人员,按照《医疗保险申报材料规范》/《生育保险申报材料规范》进行认真审验,现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参保人员已按规定足额缴费;

二、申报类别准确无误;

三、医疗费报销票据凭证数据与实际票据凭证数量相符;

四、申报医疗费发生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相符;

五、费用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材料规范》/《生育保险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如有与上述内容不符之处,造成医疗或生育基金不合理支出,由我单位负责追索。

单位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生育保险承诺书篇二

重庆市***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本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乙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因个人原因,乙方请求由甲方代为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至****年**月底结束),现承诺如下: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代缴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险,且按照万州区最低缴费基数为其缴纳。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每月共计****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每月20日前向甲方全额缴纳,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

二、由于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任何福利待遇。

三、在挂靠期间如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与甲方无关,

甲方无须承担乙方任何赔偿责任。

四、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因代缴乙方社会保险造成

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五、承诺缴纳时间到期或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清挂靠费用,

则挂靠关系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经济关系。

承诺人:

  生育保险承诺书篇三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工作,避免各单位因对政策规定不了解而造成不良后果,决定对各参保单位实行业务办理规定告知暨承诺书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内容

(1)参保及人员异动

每月1-10日为当月新参保及申报异动时间。

新参保单位经办人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填写异动表。

单位新增职工或减少(调出、退休、死亡等)职工应及时办理异动。异动为当月申报当月办理,不延迟办理本月异动,也不提前办理下月异动;办理异动时需填写异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好异动表的电子版存在U盘中一并提交过来。

(2)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中途不予更改),在每年的1月到3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险合一办公室进行申报。经审核后,从当年的`4月1日起按新的基数进行缴费。当年未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不能打单缴费及办理异动等相关业务。

(3)缴费

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统一向用人单位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郴州市上年度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时间为每月15日之后至月底以前。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由个人暂按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每年4月统一由单位缴纳本年度大病医疗互助费,年度内如有异动增加则须当月补缴,缴纳时需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开转账,并注明“大病医疗互助费”。

职工的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如果参保人员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需从办理退休异动的当月起,由用人单位以统筹地区当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费率一次性补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月份。

(4)停保与复保

单位连续45天未履行缴费义务(实际操作中,最迟不能超过3个月),且未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视为无故停保,按中断参保处理。

对于无故停保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规定办理复保手续外,同时加收自停保之日起至复保之日期间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无故停保的单位和个人,停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用人单位负责,且统筹基金不划个人账户。无故停保的单位和个人复保后,自补交费用的60天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待遇。

(5)异地安置

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每年4月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过期不予办理。异地安置最低期限为一年,未满一年不变更异地安置需求。参保单位至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站业务窗口领取异地安置申请表,发放给有异地申报需求的人员(一式两份),其本人填写好第一栏,第二栏在居住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后,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再将此表复印,原件交至区医保站业务综合股,复印件自留(住院医疗报账时需附复印件一份)。

办理异地安置以后,职工的医保卡无法使用,卡内个人账户资金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于每年3-4月份在郴州市医保处业务综合科提取现金(参保单位必须缴清当年3月份之前的所有医保费用,过期不予办理),然后发放给职工,不对个人提现。

异地安置人员不再在异地居住时,须由本人写取消异地安置申请报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盖单位公章后于每年4月到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站统一办理职工异地安置取消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医疗行为

参保单位每年正常申报基数并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后,职工生病住院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和实现了异地联网结算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职工需提供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给医院,治疗终结时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在没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外省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终结时,凭医疗发票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处城镇职工医疗管理科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医疗结算及医疗报账具体相关事宜可向郴州市医疗保险处城镇职工医疗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2267339

(7)生育登记

职工在参保单位参加医疗生育保险连续满11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女职工怀孕在14周~20周之间,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经办人填写生育登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携带申请职工的生育证、医保卡、医保手册、怀孕的医学诊断证明(B超单、病历本等)、职工本人的一寸照片2张,于每周一前往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站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办理时需指定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作为固定的医院,如不在自己指定的医院生产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账。

女职工(或没有工作单位也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男职工配偶)生育后休完产假,由单位经办人填写生育津贴(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向郴州市医保处生育保险科申请生育津贴或一次性生育补助。

二、参保单位承诺事项

我单位已经了解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规定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现郑重承诺严格按照以上内容的相关规定执行,因自身原因造成单位停保等后果的,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医保经办机构盖章 参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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