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大工商管理学院2018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通知
来源:才华咖 本文已影响1.07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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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向全省发布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研究两个二级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研究主要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本次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财政预算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
公益技术研究项目受理领域为:工业、农村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
二、申报项目数量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各依托单位年度申请项目额度为前三年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数)的平均值乘以系数5.0。最高申报数以1000项为限。
2. 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各依托单位申请总量的40%。
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名额不占本单位申请项目额度。
(二)公益技术研究项目
我校2018年度公益技术研究项目申请限额为33项;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各类项目申请均通过网络进行(网址为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二)集中填报工作自2017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5月12日下午16:00截止。
(三)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二)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三)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
(四)因违反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六)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8年度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七)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八)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成员不超过2项(上述限项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资金人才类、载体类项目,以及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若项目实施期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且项目负责人能够按期验收,则可以提前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如通过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但又不能按时能结题,将撤消资助资格,并给予信用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责成依托单位全额退回项目经费。如提前申请则视为确认上述承诺。若项目实施期到2018年及以后结题,则不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
(九)在第二轮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公益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础公益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十)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五、联合资助
为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通过和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的方式对实施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倾斜支持,2018年度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省一流学科(包括A类支持与B类支持)或省级重点实验室队伍成员且所在单位参加了联合资助工作。
六、评审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按照省基金办初审、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省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省外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应的同行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中设四档评分值,即优(A,计5分)、良(B,计4.3分)、中(C,计2.5分)、差(D,计1.5分),优和良的比例视各学科申请情况控制在40%-50%。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和杰青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1.6倍划定进入省内评审组分数线;对其他项目按不高于拟立项数的2.0倍划定进入省内评审组分数线;对参加联合资助的省一流学科、省重点实验室所属人员申报的项目,通过分数线下浮一档。省基金办负责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
3.省内评审组专家评审。进入省内专家评审的项目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内评审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应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杰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采取会评答辩评审方式,其他项目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注:对拟资助项目,评审专家推荐项目时不需填写具体评审意见)。拟立项目原则上应有半数以上省内评审专家推荐。
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省内评审按协议约定另行执行。
4.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省基金办根据省内评审专家推荐票数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
(二)公益技术研究项目
按照省基金办初审、同行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业务处室评审、省科技厅决策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省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同行专家评审。公益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以省内为主,从省科技专家库中抽取。
3.省科技厅业务处室评审,省基金办汇总第一轮评审意见,提交省科技厅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由省科技厅业务处室提出拟资助建议。
4.省基金办根据省科技厅业务处室提出的拟资助建议汇总后,报请省科技厅审议。
七、持续支持和非共识项目
为奖优罚劣,对过去曾承担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在评审期间,其已往结题项目的验收情况将反馈给评审专家,鼓励科技人员长期稳定地从事研究工作。同时对一些创新性强而实现的难度大、风险性高的非共识项目在评审和遴选的基础上给予资助。
八、信息公开与反馈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制度。申请书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省基金办在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全部申请项目、各阶段通过项目和拟资助项目的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初审、专家评审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等各阶段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
公示申请项目时,将同时公开项目组成员、主要成员介绍、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公示拟资助项目时,将同时公开申请书摘要内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科技报告,验收通过后将公开结题验收材料内容。
九、省外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省基金办决定进一步扩充省外评审专家库,请各位会员在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网络信息系统的“省外专家推荐”栏目,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为人公正的省外同行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2017年5月30日前推荐的省外专家经省基金办审核入库后将可参加2018年度项目评审。
十、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至2017年5月 12日16:00整。申请人向学院科研秘书处递交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省基础公益项目申请自查表》1份,其中公益计划应用研究项目还需提交匿名评审材料五份,省杰青项目申请者还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学院审核承诺书》、《2018年度学院申报浙江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并交至科研处1055室。
附件:1.申请填写指南
2.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4.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5.公益技术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6.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7.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8.自然科学基金?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9.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10. 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附件1
申请填写指南
一、会员登陆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网络信息系统后,请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
申请人对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应当对本单位会员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不符合省申请人资格的,对于新会员应不予注册,对于已注册会员应立即停用其帐号并予备注。
二、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申报专栏下载2018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三、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依托单位人员、省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四、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知、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有关经费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及相关审核工作。对于联合资助项目,各依托单位应按承诺足额配套联合资助经费并按财政拨款经费的要求进行监管。
五、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在申请书中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申请人应避免为获得资助而将预期指标填报过高。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注:申请人应当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并且发表、介绍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正确标注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将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人不得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计划书内容。
立项后,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记载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
六、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予以留存。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其中纸质申请书一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省基金办;申请人提交省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以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项目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各留存一份,将作为日后结题验收的依据。
附件2
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育具备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青年科研人才,形成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一、基本要求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
应当是申请省杰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二、限制申报条件
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省杰青项目的,不得再申请省杰青项目。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影响”“申请者发表的代表性论著(3-5篇)、主要获奖成果(3-5项)目录”“拟开展研究报告”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正文。
2.依托单位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注:推荐表请从申报专栏下载),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与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注:请在会员信息“成果”栏中,填写代表性论著信息并上传PDF文档)。
四、研究期限:4年。
五、资助强度:全额资助项目50万元(数学、管理类为25万元)。联合资助项目:5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3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20万元(数学、管理类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5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
六、2017年度申请资助情况
2017年度杰青项目共资助50项,申请314项,资助率为15.9%。
七、2018年度计划资助数:50项。
附件3
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支持科技人员主要围绕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等方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充分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是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基础研究条件和基础。优先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的团队成员;
4.重点领域:材料显微结构与性能表征研究、脑认知与脑机交互研究、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作物品质形成和抗病毒研究;
5.具体可参考《浙江省“十三五”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实施方案》。网络空间安全主动防御、大数据计算、传感材料与器件3个专项通过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组织实施,其他领域如确有意义重大、基础良好的项目,请申请人填写《2018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简介》(注:表格请从申报专栏下载)word文档表,并由依托单位管理员汇总压缩打包后,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网站“相关变更申请”处上报至省基金办,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方可正式填报申请书。
二、限制申请条件
1.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3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17年7月30日前(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基金办并撤回其2018年度项目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正文。
2.申请书应当结合我省未来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发展需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应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四、研究期限:4年。
五、资助强度:全额资助项目80-100万元。联合资助项目:8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30万元。
六、2018年度计划资助数:20项。
附件4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支持科技人员面向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充分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须在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限制申请条件
1.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3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17年7月30日前(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基金办并撤回其2018年度项目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正文。
2.申请书应当结合我省未来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发展需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应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四、研究期限:4年。
五、资助强度: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5万元,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
六、2017年度申请资助情况
2017年度重点项目共资助49项,申请385项,资助率为12.7%。
七、2018年度计划资助数:35项。
附件5
公益技术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为加强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解决影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重点围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研究。
一、基本要求
申请人具有从事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条件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学位。
二、限制申请条件
1.2016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累计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不得申请;
2.正在主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者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累计资助经费达到200万元的,不得申请。
2017年7月30日前(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获主持前2条款所列类型当年项目的,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基金办并撤回其2018年度申请。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一般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正文。
四、研究期限:3年。
五、资助强度:10万元或15万元。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在申请书中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申请人应避免为获得资助而将预期指标填报过高。
六、2018年度计划资助数:5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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