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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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口代理合同(合集15篇)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装运、仓储、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出运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果美国航线则需提供真正的收(发)货人的相关数据。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据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单据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若因乙方不慎丢失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单据私自换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单证代别人出货),若发现此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通过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果不能如期配出,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的有效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的报关单、核销单的报告单据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个月内)。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额度一共为10000元(人民币),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额一旦达次极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须及时付清所超出欠款额度的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运的每票货物后:

A: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并将该票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及相关清单和相应的运单复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对个别乙方所出具的发票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要求给予以澄清或更正。对经核对无误之乙方费用,甲方应及时于上述信用期限内支付。就有疑议之费用发票,甲方应在发票更正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将有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误汇款的,乙方将按常规扣押甲方提单。

D: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费用,汇率按甲方付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牌价计算。

本合同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出口货物供货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XXXXXXXXX

2、数量:XXXXXXXXX

3、质量:XXXXXXXXX

4、规格:XXXXXXXXX

5、包装: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XXXXXXXXX网上交易平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XXXXXXXXX。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XXXXXXXXX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XXXXXXXXX%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出口代理合同3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

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当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当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4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 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3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导致货物无法如期登机上船出口或无法正常进口,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应确认所提供的文件、单证、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律法规所许可,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必须提供出口许可证明的货物的出口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5甲方应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全符合仓储保管和运输要求的包装,否则应对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的原因而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 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员对由于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 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 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 修改与补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 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 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 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出口代理合同5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口岸出口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3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3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

4、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货物交付甲方后25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

7、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x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1x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0.1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出口代理合同7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8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 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订舱专用章式样;

附乙方领单印签章或是指定人员: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外贸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账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账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0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规格: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第二条 代理协议的执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与外商签订外销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_,此外销合同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的有效依据,

为本代理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承认乙方代表甲方签订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视同意的出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2、出口货物:(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协助乙方办理出口所需手续。

3、费用:(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寄单费等所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等手续,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当外商提出索赔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证件,甲方接到索赔证件后,应根据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及时理赔。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对外理赔情况。

如外商因索赔提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应诉,积极办理对外交涉,并及时将进程和结果通报甲方。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搜集证据,并最终承担诉讼或仲裁结果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包括预期利润。

(三)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加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人:_________(签字)

出口代理合同11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 对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 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

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

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

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

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合同13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时间: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意愿,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系列产品在 指定区域内的产品由乙方代理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同遵守的原则

1、共同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以达到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获取合理经济效益之目的。

2、共同倡导*集团的创业宗旨和精神理念,共同维护、爱惜与宣传*企业和品牌形象。

二、乙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经营业务的店面、资金、人员及经营能力。 2、乙方须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按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实行独立经营核算。

三、商品代理权

1、甲方将系列产品的代理权授予乙方,该代理权限于 范围内。乙方需支付代理保证金 万元,作为其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如无违约如数退还。

2、乙方不得将此代理权擅自转让他人,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代理权。

3、在同一区域内有几家代理商的,应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品牌,不得进行窜货倾销或降抬价,如有发现且不听甲方劝阻,不及时停止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权,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后,发现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二条要求或在经营过程中向指定区域外窜货、倾销、随意抬降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没收其代理保证金。

四、商品价格、运输及结算方式

1、商品的零售价和供应价由甲方统一规定,地区级以上指定区域独家代理商可以依据甲方提供的指导价自行定价,但价格差应在±10%以内,超出±10%应经甲方批准。

2、甲方指定上市推广的新款商品,乙方必须上柜试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甲方按统一供应价向乙方供货,由甲方驻 销售部(办事处)直接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具体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总货款及交货日期等以产品出库单或产品提(销)货单作为双方的买卖合同)。

4、产品不论是由乙方自行提货或甲方代办托运,产品在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次提货应以供应价付清货款,做到货款两清。如甲方代办发货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欠款时,甲方为支持乙方经营给予乙方在其代理保证金以内的欠款并且所欠款项须在下次进货前付清,如下次进货时间未确定则乙方须当月月底付清所有欠款(必须每月结算一次)。

五、产品调换办法

1、每季新款商品上市期间,乙方新款上柜不得少于20款,否则不予享受以下换货政策。

2、乙方自拿货之日起 天内一双未售出的滞销新款给予调换。

3、已售出部分或已有补货的新款不得调换。 4、已过季的商品不得调换。

5、未售出的商品出现同边、码子大小不一、皮面明显残破的可以调换。

6、调换商品要保证里外包装的完好整洁,不得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

7、人为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8、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处理品除外)进行质量验收,确有质量问题的应予以拒收或按(三包)规定处理。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可根据质量(三包)规定进行处理,务必做到令顾客满意为止。乙方在无法确认商品能否给予顾客调换时应拿回 办事处鉴定再行处理。

10、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三包"规定进行处理,另需凭销售信誉单与甲方配货中心调换,否则甲方一律不予受理。

六、经营管理规定

1、经甲方实地考察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任务额(供应价)为 万元。

2、同区域内有几家代理商的。如果受季节或其它因素影响须采取打折优惠、促销等手段时,乙方须和甲方区域主管及其它代理商相互协商确定统一促销方案,共同推出有关活动。若乙方未经协商同意擅自单方面推出此类活动,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

3、甲方基于统一规范管理市场、调整店面形象。有权要求代理商在其区域内增减营业面积,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对已设定的()形象店员、柜台、版面如有变更、增设或移动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备案。凡甲方统一设计的工程,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甲方管理范围内乙方不得经营其它任何品牌的商品,如有特殊要求,应取得甲方同意再实行。否则视其违约。

6、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有关资料、帐目、进销存等情况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对乙方销售的商品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7、为了更好的为组织货源和了解市场产品动态提供市场一线信息,乙方必须把每天的销售报表传真到配货中心,统一进行电脑统计;办事处将及时根据反馈信息帮助乙方分析货源、库存结构及设定进行针对性的解决方法。

七、开业筹划及经营指导

1、甲方免费提供有关专卖店(厅、柜)形象装璜图、效果图,其它一切装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派专人协助乙方搞好开业策划及开业促销活动。

2、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以下资料及有关帮助:①有关专卖管理和培训资料;②对乙方店长、导购员进行免费培训;③广告带、招贴及产品宣传资料;④特许专卖或代理证明文件;⑤派专业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周期性经营指导。

八、争议的解决

在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要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或仲裁机构处理。合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区域配货中心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补充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集团有限公司 配货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

出口代理合同14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账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___________%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2、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四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3、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___________%(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四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_____》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授权范围

1、甲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乙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甲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甲方以乙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甲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甲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乙方同意。

2、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_____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甲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乙方负责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_____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甲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甲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乙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乙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_____及海关清关等工作,甲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乙方。交于乙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9、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_____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4、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甲方开给乙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乙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乙方将_____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乙方还是甲方制作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甲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_____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乙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甲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乙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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